省民政厅奋力推动16项争创先进重点工作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6日

  2020年,省民政厅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印发了《省民政厅2020年争创先进重点工作方案》,确定了16项争创先进重点工作,即: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实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推动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加强基层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实现民政与司法、公安、金融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低保精准施救提供有力保障。以“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试点为依托,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努力提升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区划调整评估论证机制,研究建立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工作制度,推动行政区划调整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会同省财政厅探索开展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开展“儿童福利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加强孤儿兜底保障和儿童关爱保护,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政策落实。加快推进节地生态绿色安葬,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试点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宣传,提升全省民政工作影响力。编制全省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民政事业发展保驾护航。继续提高全省民政统计工作质量,为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为新时期全省民政事业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创新开展即开票销售市场化运营试点,做好福彩销售有关工作。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出成效,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省民政厅建立了“年初建账、按月对账、季度查账、年底收账”的调度工作机制,采取重点工作厅领导周调度,全面工作相关处室月调度、分管领导双月调度、厅党组季调度的方式,压茬推进、狠抓落实。

  目前,各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进一步健全了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报请省政府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9号),明确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平均提高5%和7%以上;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同步提高,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实现统一;集中、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平均提高5%和7%以上;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7%。指导各地按照省政府提标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合理测算提标额度和资金需求,及时筹措落实资金,确保全省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探索开展了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对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印发《2020年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单位评审确定办法》,邀请专家学者和一线专业人员评定年度试点单位;会同财政厅研究制定了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加大调研指导力度,跟踪推进试点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改革试点工作任务。以“三社联动”为依托提升了社区服务水平。以“三社联动”为牵引,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努力提升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研究制定《全省开展“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方案》,计划在全省确定若干个城市社区开展试点。会同省财政厅下发《2020年度省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安排省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50个城市社区、100个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引领各地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继续围绕服务全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推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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