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教育局政策简明问答

来源:清河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5日

  问题一:为什么禁止学生乘坐农用三轮车上下学?

  答:农用三轮车属于载运农产品或其他务农货物的载货车辆,不属于营运车辆,为了学生的安全,禁止任何学生乘坐农用三轮车上下学。

  问题二:在初中阶段同一县市区域内学生如何办理转学手续?

  答:根据铁岭市学籍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同一县(市)区区域内转学①由家长持转出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的《铁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到转入学校审核盖章;②家长持转入学校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的《铁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到主管教育局审核、盖章;③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将转入联系表在学籍系统中上传,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完成转学流程。④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带原学校留存的个人学籍档案材料报到入学。

  问题三:学校教育为什么要开展课后延时服务?

  答: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问题四:去世教师家属要复印档案材料怎么办?

  答:由关系所在学校填写《借阅单》,学校领导签字盖章,教育局局长签字盖章,学校派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两名都是中共党员,到组织部档案室办理。

  问题五:学生首次申请办理贷款需要哪些材料?具体有哪些流程?

  答: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项: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申请办理的流程如下: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温馨提示:

  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