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公安分局政务访谈

来源: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

    

  主持人:各位观众朋友们,大家好,今天的政务访谈邀请到了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刘艳红,为大家解答办理公安服务事项的相关问题。刘主任您好!

  政治处主任刘艳红:主持人您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近年来,清河公安分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各项举措和措施,随着疫情管控措施放宽,办理护照群众人数明显增多,我区户籍居民该如何首次申办普通护照呢?

  政治处主任刘艳红:

  办理护照的群众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到清河公安分局行政审批中心出入境窗口,当场拍照、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办理时限为6个工作日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陪同,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本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现役军人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主持人:我区居民如何补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呢?

  政治处主任刘艳红:居民应携带户口本/原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等其中一种有效证件到清河公安分局行政审批中心综合窗口或辖区派出所办理,也可通过辽宁公安APP,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办理。

  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为邮政速递证7个工作日、农村及其它偏远地区9个工作日投递到办证群众手中,普通邮寄证17个工作日邮寄到受理地公安机关;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为邮政速递15个工作日寄达省内市、县城区,普通邮寄30个工作日寄达受理地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为40天寄达受理地公安机关。

  主持人:新生婴儿出生落户如何办理呢?

  政治处主任刘艳红:

  新生儿落户需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可当场办结,也可通过辽宁公安APP,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办理。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父母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现役军官或女士官需提供军官证或士官证、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军人注销户口证明

  父母不是户主的应提供户主身份证或户主在《办理户口登记申请表》签字

  新生儿父母民族不同的,需父母同时到派出所签字确认。

  主持人:感谢刘主任的解答,同时也感谢各位观众朋友收看本期节目。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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