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清不动产补([2024]53号)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遗失补证公告

来源: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7日

  权利人刘宝文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清河区货郎屯村,宗地面积88.60平方米。四至情况:东:郭如义;西:王占勇;南:李正民;北:马宝库。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补办证当事人如瞒报、虚报集体土地所有权情况,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代理人: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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