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做好当前疫情防控阶段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清河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7日

关于统筹做好当前疫情防控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异常严峻,企业要毫不放松的落实好当前阶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就全面抓好清河区各有关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形势,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一些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缺位,企业生产安全保障难度增大另一方面工作精力和重心都放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可能放松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同时,受疫情影响,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推迟,极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

产,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以及超负荷用电、超常规用气形成火灾隐患的情况,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此,抓紧抓实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既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更是服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安全保障的重要举措。各企业要坚持一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和疫情防控特殊情况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风险,及时全面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防范措施,实施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

二、细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加强风险辨识。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单位在疫情防控条件下可能遇到的风险隐患,有效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受控。

(二)强化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吊装、登高、危险化学品储存、电气线路修理、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重要环节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并实现闭环管理。

(三)优化生产运营。对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库存上升带来的安全风险,要加强综合预判,优化生产经营组织模式,强化风险监测预警。

(四)加强作业管理。严格履行检维修作业许可审批手续和动火作业提级管控要求。对疫情期间停车检修的生产企业,要根据工艺设备安全需要和安全生产条件变化情况,必须制定开停车方案,编制安全措施;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复工开车,要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充分辨识作业风险、确认安全条件、落实管控监护措施。有条件的企业,适当延期开停车检修作业。

(五)盯牢关键岗位。对因疫情隔离导致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不能到岗等情况,要开展风险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控。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关键岗位和一线作业人员缺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决不允许安全岗位人员缺位运行。

(六)落实防疫要求。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为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实施上下班体温监测,做好厂区和办公区域的保洁消毒,适当增加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的消毒频次,避免人员聚集。

(七)创新培训形式。尽量采用视频、微信群等非聚集形式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知识,保证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到位。

(八)强化消防安全。紧盯厂房仓库、“三合一”、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高风险场所,加强日常检查和巡查,及时查处违规动火、烟头随意处置、燃气泄漏、电瓶入室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因防控要求关闭的,必须采取应急措施,万一发生火情,能第一时间打开,确保通道通畅;租赁用户严禁违规动火、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现象。

(九)严格储存管理。消毒液等消毒用品要适量储存,尽量使用原有包装存放;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处,避免阳光直射;不同消毒用品应贴好标签,加以区分;指定专人负责消毒用品的储存及使用。确保使用安全。使用酒精等醇类消毒剂时,应远离热源、火源和易燃物品;使用84等含氯消毒剂时应按照说明书进行稀释,注意佩戴手套,避免灼伤;不得将不同消毒品混用,避免产生化学反应造成中毒等事故。请勿随意使用环氧乙烷类消毒剂。

(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尽心尽职,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到带班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各项预防和准备工作。加强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发现隐患或险情及时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坚决杜绝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区应急管理局应急联系人:刘光辉  15841001365

清河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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