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国家统一制式服装》公告

来源:         清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2日

为更好的完成铁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国家统一制式服装工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人

铁岭市清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二、服务内容

制作《铁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国家统一制式服装》

三、项目地点

铁岭市清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四、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铁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国家统一制式服装》主要包括大檐帽(女卷檐帽) 1顶、常服1套、常服配套衬衣1件、春秋执勤服1件、冬执勤服1件、长袖制式衬衣1件、短袖制式衬衣1件、单裤1条、短款防寒服1件、单皮鞋1双、大帽徽(女小)1枚、臂章1副、硬肩章1副、软肩章1副、套式肩章1副、硬胸徽1枚、软胸徽1枚、硬胸号1枚、软胸号1枚、领带1条等费用。

五、执行时间

该项目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六、选取条件

参与本次统一制式服装制作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加工能力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得参与本次选取。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能够承接本次全部工作采购内容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七、选取方式

符合条件的公司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综合择优一家服装制作公司进行制式执法服装制作,并在清河区政府网站发布中选信息,公示无异议后与入选公司签订正式合同。

八、申报要求

(一)参选的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函;

2、经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一并密封包装送清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308室。或扫描制作PDF版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w20171030201@163.com邮箱。

(二)申报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7日16时30分(即三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500407375                          

                      清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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