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局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9日
5月16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召开水环境工作会议,会议就当前全市水环境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和部署,清河区分局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全力开展水环境专项执法工作。
第一,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执法制度。依照2021年《铁岭市生态环境网格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全户入格,全员管格,全区组网”的原则,结合清河区工业园区及乡(镇)街工业企业实际布局和规划,共筛查出重点管控企业102户,5个乡(镇)街行政区划为5大网格,清河区分局执法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全员进网,共组建12个网格,每个网格2人,配备1名执法人员。同时编制《清河区分局班子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网格监管范围名单》和《清河区生态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区域名单》,便于进一步开展监管和执法。
第二,落实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执法工作。
一是按照《2023年清河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工作安排,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联合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落一条河,一个沟,一个坑。
二是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入河排污口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加大整改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坚决防止整治成果反弹。
第三,全面打击涉水企业在线自动监测数据超标问题,对清河区内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的涉水企业,加大在线自动监测数据超标问题的执法检查,针对超标问题,清河区分局集体约谈生产企业和运维方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做到污水处理设施良好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坚决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第四,深度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生态环境帮扶执法检查,要求养殖场(小区)必须配套建设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存贮场所,必须正常使用,严禁养殖废弃物随意堆放,特别是堆放在河道、路边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结合《铁岭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加大宣传、解读。联合农业农村及乡(镇)街政府,对农村畜禽养殖的规范管理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