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警大队开展安全头盔佩戴和电动自行车上牌“双率”提升行动

来源:清河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规范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工作,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发生,12月1号上午,区交警大队在区世纪广场向市民免费发放头盔,并普及宣传电动自行车上牌等工作。

  活动现场,前来领取头盔的市民络绎不绝。民警们有序引导,采用“赠送头盔+警示宣教”的方式宣传驾乘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引导市民从“头”抓安全,树立“小头盔系紧大安全”的交通理念,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同时推广电动自行车上管工作,收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区交警大队依托早晚高峰常态化开展执法整治,在辖区重要路段、重要路口严查两轮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酒后驾驶、逆行等违法行为,有效减少了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增强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净化了辖区内道路交通环境。

  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刘洋:为切实增强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出行意识,预防及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在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清河交警大队借助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帮助市民牢固树立“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安全头盔就是保命盔”的安全意识,并以实际行动推动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助力辖区安全头盔佩戴率与电动自行车上牌率双项提升。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为保障自身生命安全,请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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