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委宣传部、清河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来源:铁岭市清河区司法局 时间:2022-09-01

  铁清委发〔2022〕4号

  中共铁岭市清河区委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

  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以上驻区各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铁岭市清河区 委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8 月 3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

  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 2021—2025 年)

过去五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全区上下共同努力,顺利实施完成清河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取得了较好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普法服务大局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日益提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辽委发〔2021〕14号)《中共铁岭市委、铁岭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铁委发〔2022〕6号)精神,扎实做好全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清河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紧紧围绕服务清河“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更高水平的平安清河、法治清河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清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到2025年,全区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普法工作体系。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区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区委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重要内容,组织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活动。运用各类媒体和普法平台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宣传。

(二)突出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全覆盖。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入脑入心、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全面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到2025年,全区至少有1个法治公园(广场),基层单位法治宣传元素实现全覆盖。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把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加强对青少年 的 民法典教育,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大民法典在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开展“美好生活 ·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每年 5 月份在全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专栏1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

1.组建1支民法典讲师团,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到2023年,基本实现民法典普法宣传全覆盖。

2.因地制宜打造1个以上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可在已有的法治文化阵地中开辟民法典专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注重增加民法典相关法律书籍。全区各小学开辟民法典主题区。

3.积极通过各类普法宣传平台推送优秀民法典普法案例。推动全区主要新闻媒体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各类公共场所及公交、出租车等管理单位,运用公共视听载体刊播普法内容。

(四)深入宣传与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营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社会组织管理、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要积极围绕产权保护、税费负担、企业融资、合规诚信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大《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实施力度,加快全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模范人物,推动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五)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时期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清河“十四五”规划重大目标任务,聚焦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倡导全社会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理念。大力宣传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大数据发展应用、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法治观念。

(六)深入宣传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举办法治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切实加强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有针对性地加强与行政机关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意识和能力。推动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

(七)深入宣传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普法活动。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有关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等领域法律法规。加强对刑满释放、社区矫正等人员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针对防范网络电信诈骗以及校园贷、网络贷、套路贷、非法集资等风险的法治宣传。加强涉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大团结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场所安全、旅游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法治宣传。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注重诉讼、调解、行政复议、仲裁、信访等法律法规制度宣传。围绕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

(八)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教育引导

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全面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八五”普法期间,对全区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全国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全区至少建立1个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普法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结合不同普法对象实际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重要内容。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推动实践养成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制定修订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应当体现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内容纳入全区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等活动。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

专栏2 公民规则意识提升工程

1.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到2025年,实现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德育网络全覆盖。

2.加强对文明行为的引导和鼓励,按照有关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

3.全区政务服务热线建立完善不遵守文明规则行为举报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不遵守文明规则集中治理活动。

4.大力普及文明规则基本知识,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到2025年,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等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文明城市测评分数力争达到85分以上。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不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利用率。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有机融合。注重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

专栏3 法治文化阵地拓展工程

1.全区至少有1个法治公园(广场),各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基层单位法治宣传元素实现全覆盖。

2.各部门、各行业要有1个以上具有部门行业特色的精品法治文化阵地。全区要力争开办1个有影响力的法治栏目,积极打造有影响力的普法平台。

3.全区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打造1个以上具有区域特色的法治文化集群。到2025年,形成一批与城乡环境相协调、与自然生态相融合、与公共服务设施相匹配的法治景观集群段、法治惠民样板段、基层治理示范段。

(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全区每年新创作法治戏曲、法治歌舞、法治小戏小品、法治书画、法治动漫、法治故事等法治文化作品不少于5部(篇、幅),开展法治主题讲座、展览、论坛等活动不少于5场(次)。到2025年,形成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积极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展播活动。定期为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等充实普法图书、期刊等优秀法律书籍。定期组织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开展基层法治文化活动。

(三)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区委党校(行政学校)等要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加强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研究,积极挖掘具有时代内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统一的法律文化精华,推出一批优秀研究成果。积极弘扬具有清河历史文化特色和优秀法治内涵的善良风俗、家规家训,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传承

大力弘扬清河红色法治文化。依托区内红色资源,打造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注重讲好红色法治故事,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五)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积极培养涉外法律人才。做好来清及在清学习、工作、生活的外国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区政府要加强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培训,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村(社区)依法治理,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开展评理说事、民情恳谈等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有效防控因矛盾纠纷等引发的命案,提升社会治理成效,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专栏4 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1.全面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

2.以村(社区)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伍军人等为重点,经遴选、资格审查、乡镇(街道)审核、公示等程序,培训合格后,由村(社区)委员会登记造册。

3.每年至少组织参加1次法治集中学习培训。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相关网络学习平台自主学习有关法律知识。

4.建立完善“法律明白人”基本档案库和动态管理制度,定期调整、充实、增补。完善考核评价激励制约机制。

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制定完善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重要内容。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优化法治副校长来源结构。深入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网络沉迷等方面法治教育。

深化“法律进企业”。推动区内大型企业制定推进依法治企工作方案。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把法治学习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培育具有清河特色的优秀企业法治文化。组织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开展“点对点”法治体检,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

专栏5  企业合规建设工程

1.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培训,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法治学习不少于40个学时。不断增强经营管理人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与合规理念。

2.加强企业合规经营管理规范化建设,推动企业实现合规管理嵌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

3.引导涉外企业开展合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企业领导、关键岗位人员、海外工作人员的合规管理水平。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深化协会商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全区行业协会商会根据行业发展要求,依法制定完善符合本行业特点的规约、章程。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调解作用。鼓励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履约践诺,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行业规范,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深化网络依法治理。加强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分批分类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责任,依法依规经营。持续深入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引导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做好网上法治宣传,营造网络良好法治氛围。加强网络普法,借助全国网络普法专题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遵守网络法律法规。

深化应急依法治理。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持续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

全区行政执法、司法机关进一步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行政执法机关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司法机关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充分释法说理。行政复议机关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颁布为契机,集中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理性表达诉求。

(二)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

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应当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等相关服务资源,提供“主题式”法律服务,一揽子解决特定服务需求。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三)加大以案普法力度

建立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教育功能,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热点案事件开展法治解读评论,使社会热点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四)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不断畅通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有效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积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专栏6  社会普法力量壮大工程

1.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作用,2022年年底前,建立普法讲师团。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专家、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2.建立1支社会化普法志愿者队伍,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队伍。

(五 )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创新普法内容。加强对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引导,鼓励公众创作一批个性化优秀普法产品。发挥好短视频普法作用,不断提升普法小视频制作和播放数量。 拓展普法平台。积极做好全国智慧普法平台推广运用。优化普法内容供给,不断提升普法质量。充分发挥“学习强国”等优势,推送优秀普法案例。

创新普法手段。以数字化牵引法治化,整合各类新媒体普法集群,配合市级形成多级互动全媒体传播体系,推动普法工作从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不断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专栏7    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工程
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和传统媒体间联动作用,共享法治宣传资源,形成融“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实现普法横向到边。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提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等考核评价内容,认真组织规划实施,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区、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区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司法行政部门要推动《辽宁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贯彻实施,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实现清河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确保普法责任可量化、可考核。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管理模式。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八五”普法期间,实现全区普法工作人员全部轮训1次,注重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进一步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区政府应当将普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将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普法工作。

(四)加强评估检查 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按规定表扬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先进单位。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支持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中共铁岭市清河区委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3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