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事业 “十三五”工作总结“十四五”工作安排

来源:清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2-12-07

  清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自2019年组建以来,在清河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牢记初心,履职尽责,积极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力求为全区退役军人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

  一、“十三五”工作总结

  两年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怀着对人民子弟兵的深厚情感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一)以精细化为理念,强化主题教育,坚持党建引领工作展现新成效

  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政治基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的有效途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组织专题学习,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中共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章党规,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榜样的力量》《张富清》《丰碑》等系列专题教育片,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受到洗礼,党性意识得到锤炼,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建、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学习的落脚点放在提高认识、推进工作、学以致用、增强效果上,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及党支部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支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在线学习”等学习平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教育活动,到区党性教育基地、区烈士陵园等地开展党建活动,使党员的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自觉接受纪律约束,促进全单位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以精细化为标准,加强组织领导,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提高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五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保障)的总体要求,按照省、市退役军人部门工作部署,我区建立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5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6个,均已挂牌运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的工作组织体系,实现了全区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体系的全覆盖,打通了退役军人政策落实、服务保障的“最后一公里”。

  为贯彻落实中办发[2019]7号《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和辽委办发[2019]37号《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前,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红旗、向阳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标杆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2021年底前,其他乡镇完成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到2022年底前全区53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要达到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

  (三)以精细化为载体,严格落实政策,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实现新突破

  全面做好双拥共建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营造全民拥军优属、驻军拥政爱民的良好氛围,全力做好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二是在”春节”期间,慰问区人武部、武警中队和消防大队,2020年春节送去价值4万元的慰问金和慰问品,慰问重点优抚对象人、“两参”人员26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40人,每人慰问金300元, 共计5.98万元。;2020年“八一”期间慰问区人武部、武警中队和消防大队,送去价值4.5万元的慰问金和慰问品,慰问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残疾退役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78人,“两参”人员26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40人,慰问服现役边海防官兵家庭10户,慰问品价值5000元,共计3.74万元。;今年慰问荣立二等功现役军人家属1户,慰问金1000元,慰问荣立三等功现役军人家属2户,每户慰问金500元,2000元。

  严格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一是及时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2020年为全区742名优抚对象发放1-12月抚恤补助金共416万元,发放5-9月份价格临时补贴26万元。二是为20人(次)重点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3.2万元。三是为3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家庭优待金84.5万元。四是认真落实各项安置政策。为30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43.5万元。把符合安置条件的2名转业士官安置在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待安置期养老保险补缴已完成,医疗保险接续和待安置期生活补助发放正在推进。为1名2019年退役士兵办理了带病回乡补评手续。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宣传动员我区退役军人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招聘,同时做好报名咨询和服务工作。

  积极做好烈士褒扬工作。2019—2020年清明节期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了祭扫革命烈士活动,每年9月30日烈士纪念日还组织了向人民英雄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深切缅怀烈士的不朽功绩,参加的各界群众达500人以上。

  2020年由于受疫情影响清明期间组织开展了“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按上级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退役军人事务中心组织部分工作人员开展了对烈士墓敬献鲜花、擦拭墓碑活动。

  积极开展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对2020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存在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中断繳费问题的退役士兵补缴和接续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我区建立了解决部分退役士兵保险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工作目标和时间期限,推动我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顺利开展。我区及时发布公告,公布社保接续对象范围、时间界限,补缴范围、办理方式等信息。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经办机制,集中受理退役士兵接续申请,由我局牵头,人武部、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紧密配合,通过查阅原始资料、多部门合作进行信息比对,确保摸底排查数据信息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共受理资料齐全的社保接续申请367份,完成养老保险缴费76人,个人缴费88.5万元,政府补助177万元。

  继续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为建立和完善优抚对象电子台账,为后续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大数据支撑,我局坚持全面规范、严谨细致、自主申报、交叉比对、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采集退役军人和各类优抚对象基础信息,并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认真比对,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优抚对象底子清、情况明、信息全。至目前,全区共采集退役军人和各类优抚对象3952人。

  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2019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区委宣传部推选出我区退役军人先进典型2人,其中何平同志被评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张铁军同志被评为铁岭市最美退役军人,铁岭电视台、铁岭日报社对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2020年是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作战70周年,我区为31名老战士颁发了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并送去了慰问金。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帮助清河发电厂1名退伍老战士确认抗美援朝老战士身份,并享受相关待遇,获得好评。

  2019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受理涉军信访案件76件次,其中办结68件次,化解18件,接待来访96人次。2019年底解决了历史遗留的 8名退役士兵安置问题,2020年4月解决了近20年安置未接收的退役士兵1人,妥善化解了涉军信访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扎实开展涉军信访“百日攻坚”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工作要求,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退役军人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清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定期召开矛盾问题攻坚化解研判会,进行深入研判分析,梳理不稳定因素和热难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和对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督导协调,积极推动信访事项的处理和矛盾纠纷的化解,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20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15人次,其中去北京接访2人次,办理省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部转来信访件2件,8890和12345平台转办件9件,形成卷宗5件。办结率达到100%。

  (四)以精细化为抓手,主动履职尽责,服务民生助力发展彰显新作为

  疫情面前勇担当。“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带头承诺并向全区退役军人发出倡议,号召全区退役军人立即行动,有序参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应有作用、贡献积极力量。在抗击新冠疫情过程中,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到所包扶的八社村和金枫社区,率先垂范,靠前指挥,为八社村协调价值两万元的防疫物资;全体干部职工主动请缨积极参加一线防控疫情任务。有11名党员参加了区委组织部的党员突出队,有的夙夜在车内,有的身患重病仍坚守在一线站岗执勤。全区退役军人在这次大考面前充分发挥了指挥员和战斗员的作用,同时也展现了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的优良作风。

  助力脱贫有作为。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工作中,我们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所有包扶干部积极主动与所包扶的贫困户联系,自己出资购买生活所需的物品,定期深入到贫困户家中进行探望,了解他们的现实生活状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全力保证了我区脱贫攻坚任务的圆满完成。

  包村工作有成效。我局包扶的八社村是软弱涣散村之一,为摆脱落后面貌,从根本上解决八社村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我局从各个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局领导积极参加八社村的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参与防火防汛等急难险重任务,为八社村协调学习用桌25张。目前,八社村已彻底摆脱落后面貌,在村支书的带领下正在向新时代文明村的目标前行。

  在回顾两年来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我局属新成立机构,新配备的工作人员还未全面熟悉业务工作,还处在摸索和学习阶段,导致有时工作效率不高。二是各项工作制度有待完善。我局还没有设立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和信访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室,相应的工作制度也未健全。三是信访维稳工作有待加强。我区涉军群体矛盾和诉求日益增多,涉军群体维稳工作形势日益严峻,信访稳控工作需更加重视和加强。

  二、“十四五”工作安排

  新时代,新征程。2021至2025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这一新时期退役军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扎实推进我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创新工作思路,确保退役军人工作有新起色、新亮点,为我区退役军人事业服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继续深化党建工作,积极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安排,党组专题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对照要求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抓好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把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促进我局工作迈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二)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五有”要求,着力推进“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按照市局部署安排,重点围绕发挥乡镇(街道)服务站功能,抓好“退役军人之家”建设试点工作,打造服务样板,加强“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尽快实现人员到位,确保服务机构开门服务、有人办事、实体运行,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探索建立区乡两级退役军人帮扶救助基金

  以建立解困基金为突破口,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到困难退役军人的帮扶救助中来,对虽经法定困难救助程序享有困难救助政策,但生活仍有困难的,进行有效的帮扶。

  (四)积极化解涉军维稳风险

  充分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作用,严格落实属实地责任。做好基层一线人员的政策法规业务培训工作,对辖区内不稳定因素、不稳定群体、不稳定人员的情况信息做到了然于胸,积极沟通当时公安部门,以便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涉军风险信息,把矛盾问题稳定在基层、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当地。

  (五)着力推进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工作

  清河区革命烈士陵园作为全区人民悼念先烈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重温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自建成以来就缺少烈士事迹陈列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了《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2019年8月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了烈士纪念设施信息数据调查摸底。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积极争取得到上级部门支持建设烈士事迹陈列馆,使烈士陵园成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基地、人民群众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课堂。

  铁岭市清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