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民政事业“十三五” 专项规划

来源:清河区民政局 时间:2022-12-07

  

  按照铁清政发[2016]2号文件的要求,经民政局局务会议研究,制定和规划“十三五”期间全区民政工作五年规划。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主线,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投入机制,完善服务功能,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主要工作任务是:到2020年,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清河作出积极贡献。

  (一)编制目的及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主线,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投入机制,完善服务功能,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目标及主要任务

  到2020年,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清河做出积极贡献。

  (三)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

  1、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1)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巩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成果。全面做好城乡低保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城乡低保的审批力度,不断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成果,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年均增长不低于10%。二是逐渐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全面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城乡医疗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建立重度大病“救急难”的救助制度,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额。三是健全以城乡低保救助为主的医疗救助、取暖救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

  (2)建立和完善救灾救济工作机制,提高救灾水平。从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切实做好救灾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在认识上有充分准备,做到思想到位。及时修改并完善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救灾应急预案,建立自然灾害救灾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创建国家级减灾示范社区3个,省级减灾示范社区7个,并经常性组织安排中小学校、特种医院卫生、养老院等部门进行了防灾演练,形成信息畅通、处置有序、保障到位的救灾工作体系;优化救灾资源配置,建立健全救灾救济物资储备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和救灾程序的运作,加大救灾物资储备,确保紧急状况下灾民的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

  2、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按时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大村务公开力度,争取100%的村实行规范化村务公开。按照省农村社区建设标准,力争5年内完成全区41个建制村的农村社区建设。健全完善社区各个组织和各项制度,其中以逐步完善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为重点,争取在“十三五”期间,社区志愿者人数达到居民总人数的5%。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城市社区办公用房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城市社区和谐文明社区及星级社区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积极督促已签定合同的小区尽快建成社区办公用房并投入使用,完善张相镇新建社区创建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3、继续深入开展双拥活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继续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力争提高优抚对象转移支付资金的优待标准,解决“生活难”;认真落实我区优抚对象医保政策,抓好“一站式”结算,解决优抚对象的“治病难”。

  (2)进一步完善退伍安置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退役士兵安置法规,切实做好各年度退役士兵的接受安置工作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加大培训力度,使退役士兵掌握一技之长,彻底转变安置观念,以扶持就业为重点,开展“普惠制”培训、“订单式”就业,培训率力争达到每年接收人数的士60%。

  (3)大力推进双拥工作。继续抓好基层群众性双拥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双拥工作进社区的创建力度,确保双拥工作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

  (4)加强烈士陵园管理。建设烈士陵园管理所办公用房,增加烈士陵园浇灌设备,加强烈士陵园绿化,抓好每年清明节、公祭日烈士陵园祭扫活动。

  4、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规范社会事务管理。

  (1)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需求出发,着力引导,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进程。随着我区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为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基本养老服务,解决老年人日益紧迫的养老问题,积极争取扩大养老福利机构,增加房间、床位、设施,以适应老年人日益增多的需求。通过向上争取资金,新建一个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计划投资900万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床位180张。通过招商引资,新建2家大型高标准民办养老机构,打造北方养老小镇,力争每千名老人床位达到60张。“十三五”末期,全区养老床位突破1500张,以满足养老需求。进一步落实五保待遇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呈报五保户的各种审批手续,争取在五年内将区里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的生活问题得以有效解决。扎实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活动,扩大服务项目和服务面,以家庭为基点,以社区为依托,努力完善以区、街道、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为主要载体的老年人三级服务网络,着力构建生活照料服务网、医疗保健网、紧急援助网,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上门养老照顾服务,重点加强对贫困老人、独居老人、高龄老人的生活照顾和关心。开办社区日托服务,扩大活动娱乐场所、增加健身器材,使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得到照料和服务。

  (2)加快老龄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敬老、养老、助老意识,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享受的优惠优待政策的落实工作,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对特困老人实行临时性救助和扶老助困送温暖活动,改善特困老人、高龄老人、残疾老人的医疗条件,借助老年节、重阳节等节日开展多种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活动,丰富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开发老年人才资源,建立老年人才信息中心,为老年知识分子和具有专业技能的老年人才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搭建平台,并鼓励和支持社会中介组织为老年知识分子和具有专业技能的老年人才发挥余热提供平台。筹建清河区老年人活动中心,提高老年人的文化娱乐设施标准。

  (3)依法规范社会事务管理。要继续深化殡葬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提高火化率,强化殡葬行业内部管理,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确保全区殡葬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殡葬服务行业管理,大力推进海葬,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对现有火化车间、告别大厅进行改造,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丧事简办的良好风尚。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加快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管理进程,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我区的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4)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社团管理体制。加大民间组织培育和发展力度。大力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公益性民间组织,营造民间组织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协调落实民间组织各种优惠政策,为民间组织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规范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双重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式,逐步形成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相结合,政府部门综合协调管理和民间组织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格局。指导民间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民间组织的透明度。完善民间组织登记制度。巩固和完善民间组织服务管理网络,建立完善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协同作战的快速反应机制,打击非法民间组织,查处民间组织的非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5)全力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加快地名公共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全力做好新型街路牌及楼牌安装、维护工作,继续规范地名档案工作,做好地名网络化管理。“十三五”期间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和界碑、界线联检工作。

  5、加强民政队伍机构建设,充实民政工作力量。

  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坚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民政内设机构,打造与民政职能相匹配的工作平台,更好的服务民生、服务社会。

  6、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完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需要。要着眼长远发展,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十三五”期间,主要抓好以下几个项目建设:一是继续完善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二是加快梵烧炉设备改造、告别大厅及火化车间改造项目;三是建设清河区老年人活动中心,继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工作;四是筹建清河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床位180张。五是完成敬老院绿化工程项目;六是继续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七是筹建使用面积不低于240平方米的婚姻登记大厅。

  清河区民政局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