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清政〔2021〕43号
关于李超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李超印同志任铁岭市清河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张福良同志的铁岭市清河区财政局副局长兼任铁岭市清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晓明同志的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洪旭同志的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崔学文同志的铁岭市清河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于 涛同志的铁岭市清河区民政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