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清政〔2022〕7号
关于于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于 洋同志任铁岭市清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提职试用期一年);
文 涛同志任铁岭市清河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浩同志任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调任试用期一年);
遇春雷同志任铁岭市清河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调任试用期一年);
付 傲同志任铁岭市清河区政务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提职试用期一年);
周 雷同志任铁岭市清河区生态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闫世全同志任铁岭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提职试用期一年)。
免去:
文 涛同志的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清河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 浩同志的铁岭市清河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遇春雷同志的铁岭市清河区政务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杜程鹏同志的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仕伟同志的铁岭市清河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