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清政〔2022〕8号
关于文涛等同志解除提职试用期的通知
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解除文涛同志的提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10日起计算;
解除李玥聪同志的提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10日起计算;
解除陈春梅同志的提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10日起计算;
解除钟岩峰同志的提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10日起计算;
解除齐严同志的提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2日起计算。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