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清政〔2022〕13号
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翟 默同志兼任铁岭市清河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
刘 昱同志兼任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清河大队大队长;
王 栋同志兼任铁岭市清河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齐 严同志任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调任试用期一年);
孙 健同志任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调任试用期一年);
史 娜同志任铁岭市清河区财政局副局长兼任铁岭市清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调任试用期一年);
马冬生同志任铁岭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调任试用期一年);
曹婷婷同志任铁岭市清河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提职试用期一年)。
免去:
何 平同志的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清河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 昱同志的铁岭市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铁岭市清河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孙 健同志的铁岭市清河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史 娜同志的铁岭市清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冬生同志的铁岭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安君国同志的铁岭市清河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各部委,区人大、政协各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群团各部门。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