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谭强等同志解除调任(提职)试用期的通知

来源: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4-01

  铁清政〔2022〕19号

  关于谭强等同志解除调任(提职)试用期的通知

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解除谭强同志的调任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18日起计算;

  解除杜德新同志的调任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18日起计算;

  解除王连成同志的调任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18日起计算;

  解除刘铭同志的调任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18日起计算;

  解除赵鑫同志的调任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18日起计算;

  解除张武同志的调任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18日起计算;

  解除王恺同志的调任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18日起计算;

  解除陈程程同志的提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18日起计算;

  解除王雪同志的提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18日起计算;

  解除魏楠楠同志的提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18日起计算;

  解除刘兴元同志的提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18日起计算;

  解除王贺同志的提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18日起计算。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各部委,区人大、政协各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群团各部门。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