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清财发〔2020〕58号
关于发布2020年全区性及区本级部门和
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财政所:
根据铁岭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发布2020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铁市财发[2020]23号)文件要求,结合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变化情况,我们联合区发改局制定了2020年全区性及区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请遵照执行。
一、《非税目录》中若有遗漏而没有列入的项目,由执收单位随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或申报,以便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若涉及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若有项目增加、减少(含取消)及调整的,以国家和省、市有效文件规定为准。
二、各乡(镇)街要按照《非税目录》的格式,结合本地实际,调整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在本地区范围内公布,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三、各乡(镇)街、各部门(单位)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区财政局(综合基建股)反馈。
附件:1、2020年全区性及区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清单
铁岭市清河区财政局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请点击下载查看:
2020年非税收入项目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