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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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家满族乡高标准草莓采摘大棚(两栋项目、一栋项目)项目收益分配实施方案

来源:清河区聂家满族乡 时间:2023-01-09

  聂家满族乡高标准草莓采摘大棚(两栋项目、一栋项目)项目收益分配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脱贫质量,完善产业分红科学化、差异化、制度化体系,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扶贫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实事求是的原则,密切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将分红资金分配给最需要的贫困户,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控,提高我乡贫困户的脱贫质量和成效。

  二、收益来源

  资金投入聂家满族乡高标准草莓采摘大棚两栋项目,投入项目资金67.8万元;高标准草莓采摘大棚一栋项目投资资金34.3373万元。项目总资金共计102.1373万元。按投入项目总资金的6%,计6.128238万元利润收益作为已脱贫贫困户收益。

  二、收益分配对象

  项目所得利润收益分配聂家满族乡(197户434人)已脱贫户。

  • 收益分配方式

  所得利润收益用于197户434名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按照每村项目投入资金的6%的收益进行差异化分配。收益分配按2021年建档立卡户人均纯收入1.2万元为基础,进行差异化分配。人均纯收入高于1.2万元一档,人均纯收入低于1.2万元为一档。收益分配时,已减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不再享受此次产业扶贫项目收益。

  罗家堡村项目总投19.25954万元,收益分配金额为1.15556万元。

  腰堡村项目总投资6.309952万元,收益分配金额为0.37949万元。

  曾家屯村项目总投资10.562804万元,收益分配金额为0.633718万元。

  聂家沟村项目总投资21.809544万元,收益分配金额为1.30847万元。

  喜鹊沟村项目总投资8.465036万元,收益分配金额为0.5078万元。

  红花甸村项目总投资6.555392万元,收益分配金额为0.39322万元。

  金家沟村项目总投资9.022048万元,收益分配金额为0.54122万元。

  金家沟村项目总投资3.742728万元,收益分配金额为0.22436万元。

  东老谷峪村项目总投资10.357604万元,收益分配金额为0.62135万元。

  西老谷峪村项目总投资6.052652万元,收益分配金额为0.36305万元。

  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