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乡内各部门:
根据清河区《关于全面做好2022年秋冬季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通知》(铁清环委办发【2022】8号)文件要求,严格开展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结合聂家乡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全域禁烧要求,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管控与重点严防相结合、秸秆禁烧与森林防火相结合,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体系,科学推进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工作,上下合力、部门联动,依法有效保护和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全区域、全时段实施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对焚烧秸秆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全乡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不烧一棵树”的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责任体系,精准制定禁烧包保责任,统筹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四、重点工作
按照“乡为主、村组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构建联防联控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禁烧责任体系,确保禁烧工作无死角、责任落实无盲点。
(一)落实网格化监管。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实行网格化监管制度。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模式。成立以乡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为主体的驻村工作队,落实护林员、网格员、“一屯一人”责任人机制,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二)强化联防联控。组织执法队、环保、林业等部门配置多元化管控巡查队伍,全面防控和及时处置秸秆焚烧行为。充分发挥护林员、畜牧员作用,各村成立村级禁烧巡逻队,全覆盖强化巡逻。
(三)落实水稻控茬收割。机收水稻必须全面实行控茬收割,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5厘米。要严格执行控茬标准,发布水稻收割控茬公告,组织控茬巡查。对超限高收割水稻的,实施二次收割,确保留茬高度不超限。打牢禁烧基础。
(四)推进秸秆打捆及离田。统一部署秸秆打捆及离田工作,制定秸秆打捆及离田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合理划定秸秆打捆地块、非打捆地块,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耕地“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12月底前秸秆全部离田。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乡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党员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度。确保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广泛参与的管控格局,形成禁烧管控与综合利用合力。财政部门负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资金保障。林业部门负责林地禁烧巡查工作。交通部门负责交通干线两侧秸秆禁烧工作巡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推动秸秆控茬收割、离田、保护性耕作和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全面抓好重点时段(二十大、全国“两会”等)及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
(三)突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网络、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以及逐户下发禁烧告知书等方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关政策要求,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落实通报制度,乡党委政府将对出现火点的村屯进行公开通报。
(四)强化追责问责。各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第一责任人,履行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职责。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评先评优、绩效考核体系。对管控不力、火点多发地区的村党支部书记严肃问责。
(五)依法严查重处。采取“以火查地,以地查人,顶格惩处”的办法,对焚烧秸秆的个人依法严肃查处。要科学整合相关执法力量,充分发挥派出所、消防、综合执法队、生态环境、林业等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联合执法,对焚烧秸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附件:1、清河区聂家满族乡2022年秋冬季秸秆焚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22年秋冬季秸秆焚烧管控工作巡逻队名单
清河区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
附件1:
清河区聂家满族乡2022年秋冬季秸秆焚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邵 琦 政府乡长
副组长:崔 进 乡执法队长
成 员:杨晓刚 乡纪委书记
赵柏锋 派出所长
金升光 财政所长
赵 雷 乡环保部门
刘志永 林业部门
罗焕印 罗堡村党支部书记
王文正 腰堡村党支部书记
马 纪 曾屯村党支部书记
金志才 聂家沟村党支部书记
程显春 喜鹊沟村党支部书记
张立刚 红花甸村党支部书
谢忠波 金家沟村党支部书记
霍仲福 广东山村党支部书记
丁 君 东老谷峪村党支部书记
张铁军 西老谷峪村党支部书记
附件2:
聂家满族乡2022年秸秆禁烧巡逻队
成员名单
队 长:崔 进
成 员:刘志永、张 鹏、孟庆伟、丁伟山、王尚权
孙英超、刘喜庆、任 胥、赵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