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新增与变更经办规程》文件要求,原铁岭益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清河广场店向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提出变更申请,变更事项如下:
原登记事项 |
变更事项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道富民街6号新华家园6幢1-15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清河路1-3清宸丽都1幢1-3房 |
按照规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符合变更条件,我中心由专家评估小组对其进行现场评估,根据《铁岭市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评估表》的评估结果为合格,准予变更。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5月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清河区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4-72183002
清河区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