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2年杨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来源: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12-15

  关于印发清河区杨木林子镇开展2022年全镇“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清河区杨木林子镇开展2022年全镇“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清河区杨木林子镇开展2022年全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相关文件和区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印发铁岭市清河区安委会开展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铁清安委发【20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

  •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 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本次“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切实推进我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我镇成立“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王雪、镇党委副书记李锐任组长,镇党委班子成员、镇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中小学校长、卫生院院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季春雨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四、活动内容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2.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微信群、宣传标语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理念,掀起安全生产宣传的热潮。
  3. 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通过向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发放宣等形式,宣传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防灾减灾知识、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一线先进典型等。
  4.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设计周密、规模适度、形式多样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制度,优化预案,储备物资,提高职工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提高企业应急处置的水平。
  5. 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结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等内容,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开展打非治违安全检查活动,促进企业安全建设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6. 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通过梳理排查危险源和事故隐患,集中消除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 活动要求
  1. 各村、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2. 要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活动主题,认真总结往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各行业特点,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真正做到贴近企业、贴近生活,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展示出我镇良好的安全发展水平。
  3. 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辽沈行”专项行动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好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和宣传贯彻安全是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活动,围绕活动目标,广泛参与,针对安全重点环节和领域开展活动,以点带面,努力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更好地服务于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大局。

  4、继续做实做细复工复产和即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的排查工作,特别是境外回国和国内疫区,来(返)清的务工人员疫情排查工作。

  附表一

  杨木林子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

  辽沈行”工作领导组成人员

  组    长:李  锐 (党委书记)

  张琦岩 (镇    长)

  副 组 长:孙洪涛(党委副书记)

  吴长海 (纪检书记)

  袁再兴 (副镇长)

  刘志刚 (副镇长)

  姚  强 (副镇长)

  寇国威 (武装部长)

  牟  林 (组织委员)

  张  艳 (政法委员)

  辛  杨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晶晶 (工会工作负责人)

  季春雨 (党政办负责人)

  洪柏亮 (财经办负责人)

  王建伟 (经管工作负责人)

  张晓亮 (卫计工作负责人)

  刘志伟 (安监应急工作负责人)

  张鹏翔 (交通工作负责人)

  任世铁 (林业工作负责人)

  王博元 (环保工作负责人)

  李占友 (水利工作负责人)

  关双印 (民政工作负责人)

  李  敏 (社保工作负责人)

  高  强 (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人)

  杜  崇 (综治工作负责人)

  高  强(司法工作负责人)

  曹  阔 (信访工作负责人)

  孙  江 (企业工作负责人)

  迟  刚 (前杨木林子村书记)

  宋晓峰 (后杨木林子村书记)

  郎晓峰 (郎屯村书记)

  张  哲 (新兴村书记)

  王  博 (八社村书记)

  陆春生 (九社村书记)

  李文权 (杨家甸村书记)

  齐  帅 (泉眼沟村书记)

  寇国威 (富饶村书记)

  李守林 (肖台子村书记)

  周兴田 (养马大村书记)

  康  强 (打车沟村书记)

  张  辉 (佟屯村书记)

  关  键 (关屯村书记)

  李家林 (北大沟村书记)

  徐中丽 (卫生院院长)

  万  莹 (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志伟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