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武装部2016年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8日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河区武装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清河区武装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清河区武装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河区武装部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武装工作的任务十分广泛, 其主要任务包括:领导和开展民兵工作、兵役工作、兵员动员工作、预备役部队建设、人民武装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建设以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等。作为人民武装工作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武部还担负地方党委人民武装委员会办公室、地方政府征兵办公室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民兵工作
        民兵工作,是国家武装力量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武装工作的主要任务。其主要任务包括: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组织和发支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负责办理同级地方人民武装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战争条件下,组织并带领民兵参军作战、支援前方、保卫后方和重要设施以及兵员动员工作。
        (二)兵役工作
        兵役,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是在武装组织之外接受军事训练,承担军事任务的制度,是公民在军队中服现役,在军队外服预备役,在校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方面的规程,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军事制度。兵役工作的任务主要包括:负责平时征兵工作、预备役官兵的登记统计工作、预备役部队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出现役军人的安置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协同教育部门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等。 
        (三)动员工作
        动员,是指国家采取紧急措施,由平时状态转化为战时状态,统一调动人力、物力、财力为战争服务的活动。通常包括武装动员、人民防空动员和政治动员等。动员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拟制本区域内战时动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平时做好战时的动员准备工作;指导或协同预备役部队做好军事训练、兵员管理、训练经费筹集和动员集结工作;办理同级地方政府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战时根据国家和战争动员令和上级的动员计划、命令和指示,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的兵员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物力、财力等多方面的动员工作。
        除此之外,人民武装工作和任务还有拥政爱民和协助地方有关部门进行拥军优属、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等。对于从事人民武装工作者来说,熟悉工作范围,特别是牢记三大任务和具体工作内容,对于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极为重要。早在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民兵是胜利之本”、“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的著名论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江泽民同志对国防后备力量依然非常重视,明确指出“要十分注意抓好民兵预备役工作,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这些精辟的论述,为搞好武装工作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阐明了和平建设时期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组成部分,既要履行好国防建设者的职责,更要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贡献。人民武装工作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这既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人武部门履行其职责的基本要求。如果这些工作做不好,就是严重失职。因此,各级人武部和人武干部应当明确开展人民武装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在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协调发展,在以经济建设为主的大局下,以主要力量做好人民武装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清河区武装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

  第二部分 清河区武装部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当年收入合计11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1.4万元。2016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6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111.4万元。
        2016年当年总支出111.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3.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7.7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11.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1.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3.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7.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3.7万元,项目支出6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7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6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0.3万元。公务用购置0万元,公车保有量2台,无公务接待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清河区武装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万元,比2015年增加2.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清河区武装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清河区武装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清河区武装部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数为 111.4万元,支出数为111.4 万元。比2015年增加15.6万元,增幅16.3%,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增加民兵训练次数,民兵防化应急分队训练为新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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