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统战部部门概况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清河支部、区工商业联合会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协调处理民族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七)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八)参与拟订、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九)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

  (十)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关于侨务工作的决定,调查研究清河区有关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一)指导乡(镇)街道党委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指导区工商业联合会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关于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清河区委统战部负责各自系统有关单位的考核。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清河区统战部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点击链接)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3.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3.6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其他收入0万元。
  4.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2.92万元,增长32.6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二)支出总计133.6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2.5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6.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3万元。
  2.项目支出31.1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3.3%。主要包括开展培训班,宗教工作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2.92万元,增长32.68%,主要原因:民宗局归入区委统战部后,民族工作经费和民族工作项目钱都拨到统战部账户。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1万元,项目支出31.1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92万元,增长32.68%,主要原因:民宗局归入区委统战部后,民族工作经费和民族工作项目钱都拨到统战部账户。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68万元,占94.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97万元,占5.9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68万元,具体包括:
  (1)民族工作专项支出8万元,主要民族演出
  (2)行政运行94.54万元,主要是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14万元,开展培训班,宗教工作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万元,具体包括: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7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按编制核定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2.55万元,增长103.72%,主要是车辆维修,民宗局归入统战部到各个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指导工作,走访企业、调研,招商引资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5.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3万元,比上年增加4.1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2.9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结果: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 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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