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3日

  第一部分 清河区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开展征集、整理清河地方党的活动资料,编撰清河地方党史资料书刊

  (二)完成上级党史部门的史料提供任务

  (三)完成了区委交给的党史方面工作,开展了党史宣传教育工作。

  (四)对全区党政图片资料进行征集整理工作。

  (五)开展以史资政育人活动,为现实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清河区委党史研究室

  第二部分 清河区委党史研究室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清河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清河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清河区委党史研究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清河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收支总预算26.17万元。

  二、关于清河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1万元。2017年预算比2016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导致三公经费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17年清河区党史办部门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26.17万元,支出26.17万元。2016年28.68万元,减少2.51万元,增幅-8.75%,主要原因是:一是公车改革车辆经费减少。二是用于党史业务中的征集工作的经费减少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0.32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1.62万元,减少1.3万元,增幅-80.25%,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党史办原车辆上交政府,无车辆经费,车辆经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未安排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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