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委党校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3日

  第一部分 清河区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培训区管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

  负责对区内年轻优秀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比较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和培训。

  紧密联系实际开展教学和理论研究,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谋和咨询意见。

  负责行政管理和党务工作。

  负责函授招生、教学管理工作

  2、机构情况

  内设2个股室;办公室、教研室。

  办公室—负责校内综合、协调、文秘接待和部分行政管理工作。

  教研室—教学工作:根据学校计划的要求认真备课,积极参加主体班的讨论,开展教学研讨活动。

  科研工作: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和发展动态,研究成果在全省系统内同一领域有一定影响,具有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清河区委党

  第二部分 清河区委党校部门预算表公开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清河区委党校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河区委党校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清河区委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清河区委党校2017年收支总预算69.31万元。

  二、关于清河区委党校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2017年预算比2016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导致三公经费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教育(类)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2017年清河区区委部门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208.57万元,支出208.57万元。2016年223.19万元,增减-14.62万元,增幅-6.55%,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时基本工资与津补贴中要扣除个人预扣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所以导致2017预算数有所下降。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0.77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8.13万元,增加2.64万元,增幅32.47%,2017年运行预算费用比2016年实际支出运行费增幅主要原因是,2016年车辆运行预算费用为12万,分两个部分列支到我单位,其中单位部分定额做到预算,其余部分按季度拨到单位,所有导致2017年比2016年增加。
  
  2017年由于车改,车辆减少,实际支出将比2016年实际支出减少。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未安排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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