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委办2018年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5日

  区委办2018年部门预算

  2017年11月

  2018年区委办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2018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单位性质、构成及主要职能

  清河区区委办为行政单位,主要职能为:

  (1)负责区委日常文书处理;负责市委、区委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催办落实工作;负责区委、区委办文件的起草、修改、核稿和印发。负责区委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区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承办区委全委会、常委会的协调服务工作;负担区委总值班工作。

  (2)负责对区委主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催办;根据区委工作需要,收集、整理、反馈信息,交流情况;为上级党委提供信息和反馈情况。

  (3)根据区委中心工作和区委领导安排,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为区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区委领导同志讲话材料的起草和审核工作。

  (4)负责区委机关的后勤服务及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区委机关和区委楼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5)承担区委保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对全区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

  (6)管理区档案局。

  (7)负责全区软环境建设中的事务处理,督促行政机关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主动为企业,投资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

  (8)负责全区办公自动化的建设与管理。

  (9)负责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员编制及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现有行政编制18个,事业编制6个,实有在职人员25人,开支人数共计25人。

  3、车辆编制及实有车辆情况

  共有车辆编制5台,实有车辆3台,其中:小轿车3台。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区委办部门预算收入总计325.12万元,比上年增加116.55万元,主要原因为区委办公楼管理、使用及机关运转产生的经费缺口部分和养老保险单位统筹部分首次列入预算。其中:财政部门安排的预算拨款收入325.1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部门预算支出总计325.12万元,比上年增加116.55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数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75万元,项目支出169.3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0.93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0.77万元,增加0.16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内实有人员增加,单位定额支出增加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无采购。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区委办三公经费总计7.12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15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52.5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0万元,汽车3辆58.6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3.9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6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截止清河区2018年部门预算定稿日,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实施绩效管理,无重点评价项目,故无具体项目评价报告。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区委办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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