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机要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0日

  机要局部门预算
  (2019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机要局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机要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机要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9年机要局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9年机要局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9年机要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9年机要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019年机要局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
  7. 2019年机要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 2019年机要局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9. 2019年机要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 2019年机要局项目支出预算表
  11. 2019年机要局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2.2019年机要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 2019年机要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4. 2019年机要局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机要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机要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由于本单位情况特殊,主要职能信息不能填报,请谅解。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机要局部门预算包括机要局机关本级和局属 0 个单位预算,预算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1. 机要局机关
  第二部分 机要局部门预算表(见附件2)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点击超链接:机要局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机要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机要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2019年机要局部门预算收入总计27.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 万元,收入同比减少23.38万元,增长 -45 %,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减少经费 。
  (二)支出情况。2019年机要局部门预算支出总计27.80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12万元。支出同比减少23.3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减少经费 。
  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2019年机要局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29万元,其中各明细科目支出为:办公费0.08万元、邮电费0.04万元、差旅费0.08万元、会议费  0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工会经费0.01万元、培训费0 万元、印刷费 0 万元、水费 0 万元、电费0.06万元、物业管理费 0万元、维修费0 万元、租赁费0 万元、办公取暖费0 万元、专用材料 0 万元、劳务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 
  三、关于机要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19年机要局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1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 0 万元,同比减少0.0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 1 万元,同比减少0 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的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规定,我局将以前年度在预算中安排的公务接待经费予以调减压。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  万元,主要为无采购。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19年机要局没有债务类支出。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19年机要局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 0 万元,主要为租线费0 万元    。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机要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9年纳入预算的项目共 10 个,部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万元。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没有安排扶贫资金。
  6、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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