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编委办2020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3日

  清河区编委办部门预算
  (2020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020年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
  7.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 2020年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9.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 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11. 2020年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4. 2020年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在区委和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谋划全区行政体制改革,负责党政群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指导全区各级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拟订全区各级机关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和全区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方案。
  (四)拟订各乡(镇)街及区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各乡(镇)街及区级机关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区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的审核和审批,负责区级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审核区级机关机构设置,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
  (六)负责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七)拟订区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合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相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区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的审核和审批,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编制标准。
  (九)监督检查全区各级机构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党政群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政策落实情况,拟订全区控编减编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十)建立和完善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法对区直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承办区直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区委编委办部门预算包括区委编委办机关本级和局属  个单位预算,预算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见附件2)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清河区编委办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2020年清河区编委办部门预算收入总计63.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同比增加1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二)支出情况。2020年清河区编委办部门预算支出总计63.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9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支出同比增加1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万元。
  (三)2020年预算收入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收入增减情况。2020年,清河区编委办部门预算收入63.93万元,比上年增加14.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93万元,同比增加14.9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支出增减情况。2020年,清河区编委办部门决算总支出63.93万元,同比增加1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1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19万元。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0年清河区编委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6.95万元,其中各明细科目支出为:办公费0.46万元、水电费0.33万元、邮电费0.22万元、差旅费0.42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工会经费0.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8万元。 
  三、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1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20年清河区编委办债务支出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清河区编委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0年纳入预算的项目共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资金7.5万元。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没有安排扶贫资金。
  6、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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