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3日

  清河区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法律、法规;起草区环境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地方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

  2.牵头、协调全区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全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国家、省、市减排目标的责任;承担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和控制指标的组织实施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排污许可证发放相关制度;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区环境保护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相关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拟订全区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地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化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9.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运营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地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地方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清河区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环保局本级

  2.环境监察大队

  3.环境保护监测站

  4.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清河区环保局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见附表)

  二、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见附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清河区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三公经费对比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66.81万元,其中:预算内拨款231.81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35万元。支出预算总额26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78万元,项目支出53.03万元。三公经费与去年持平。2017年预算比2016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导致三公经费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环保局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合计266.81万元,比2016年减少40.7万元,减幅14%,主要原因是收入及人员经费减少。 2017年预算支出合计266.81万元,比2016年减少40.7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6年项目支出包含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为12.47万元;2、2016年饮用水源地勘界立标工程13.5万元;3、2017年监测经费及办公楼维修费等减少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1万元,比2016年减少  0.3万元,减幅4%。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未安排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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