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3日

  第一部分: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全区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组织开展全区重点工程项目稽察工作;指导全区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全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协调解决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相关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

  (八)承担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区域协调发展和突破辽西北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承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医改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指示,结合我区实际提出贯彻实施的意见、建议供政府、医改领导小组决策。

  (十一)负责围绕国家产业政策,深入研究和分析当前及今后时期的国际国内形势,认真分析和研究国家的投资政策,找准国家政策结合点,策划和包装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竞争力的项目;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跟踪、督办落实和考评工作;承担全区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三)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等地方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

  (十四)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铁岭市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铁岭市清河区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第三部分 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预算内拨款138.63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预算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34.98万元,项目支出3.65万元。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38.6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费135.3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9万元。

  二、关于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长0万元,上涨0,主要原因:发改局目前没有公车。2017年预算比2016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导致三公经费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类)***(款)***(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类)***(款)***(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17年发改局单位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合计138.63万元,支出合计138.63万元比2016年减少10.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转和车量改革单位没有公车。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万元,比2016年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学习、会议较多。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未安排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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