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安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决算表等信息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2日

  附件:1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监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安监局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安监局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监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区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制定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责任,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四)监督管理全区铁路无人看护道口的安全监护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安监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0家。
  第二部分 安监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当年收入合计 171.0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71.05    万元。2018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2018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 0 万元。
  2018年当年总支出171.05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功能科目支出133.3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功能科目支出 14.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功能科目支出 23.37万元。
  结转下年 0 万元。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71.05 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0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运行科目支出 133.32 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支出14.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科目支出23.37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156.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53.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68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三、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1.79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7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2018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0.18万元,
  其中:出国批次 0  次、人数 0 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0.18万元,主要是国家及省级检查任务上级没安排,都是常规检查所以运行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 2 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 0 次、人数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68万元,比2017年减      0.17万元,增幅-10%,主要原因是国家及省级检查任务上级没安排,都是常规检查所以运行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安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监局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
  (四)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监局单位政府债务余额0万元。0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0万元,为其中项目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数为171.05 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23.31    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2018年支出数为171.05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23.3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请点击下载查看: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