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1日

  安监局部门预算
  (2019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监局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安监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9年安监局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9年安监局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9年安监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9年安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019年安监局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
  7. 2019年安监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 2019年安监局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9. 2019年安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 2019年安监局项目支出预算表
  11. 2019年安监局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2.2019年安监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 2019年安监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4. 2019年安监局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区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制定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责任,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四)监督管理全区铁路无人看护道口的安全监护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安监局部门预算包括安监局机关本级和局属 0 个单位预算,预算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1. 安监局机关
  第二部分 安监局部门预算表(见附件2)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点击超链接:安监局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安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2019年安监局部门预算收入总计41.2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29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 万元,收入同比减少108.27 万元,增长-72 %,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人员变动。
  (二)支出情况。2019年安监局部门预算支出总计41.2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6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 万元,项目支出3.74 万元。支出同比减少108.2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人员变动。
  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2019年安监局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85万元,其中各明细科目支出为:办公费0.25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0.23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06万元、工会经费0.01万元、培训费0 万元、印刷费 0 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18万元、物业管理费 0 万元、维修费0万元、租赁费 0 万元、办公取暖费 0 万元、专用材料 0 万元、劳务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 
  三、关于安监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19年安监局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1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 0 万元,同比减少0.0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 1 万元,同比减少0 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的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规定,我局将以前年度在预算中安排的公务接待经费予以调减压。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 万元,主要为采购无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19年安监局没有债务类支出。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19年安监局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 0 万元,主要为租线费 0 万元    。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安监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9年纳入预算的项目共3个,无部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资金0万元。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没有安排扶贫资金。
  6、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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