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清河大队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报表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

  铁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清河大队部门预算
  (2021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021年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
  7.2021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情况表
  8.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11. 2021年部门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2.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
  13.2021年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支出情况表
  14.2021年部门专户支出情况表
  1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6.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7. 2021年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18. 2021年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条例,统筹规划,制定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2)、依法保护合法经营者利益,查处违法行为,承办文化行政处罚案件。
  (3)、承担本区域“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印刷、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新闻出版和版权行业规划、布局、培训及许可证审批发证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5)、负责歌舞娱乐、电子游戏、营业性演出、电影发行放映、艺术品经营、文化艺术培训、音像制品经销等行业的规划、布局、培训、许可证审批发证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6)、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许可证的初审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7)、负责出版物审核鉴定工作和其他文化经营的审批、发证及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8)、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
  (9)、负责对文物经营活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考古发掘等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0)、开展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理论研究,收集信息,整理交流,建立经营户管理档案、行政案件卷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清河区执法队清河大队 1家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见附件2)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清河区执法队清河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1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2021年清河区执法队清河大队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26.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6.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同比增加126.92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执法队清河大队新成立单位。
  (二)支出情况。2021年清河区执法队清河大队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26.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队清河大队新成立单位。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
  (三)2021年预算收入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收入增减情况。2021年,清河区执法队清河大队部门预算收入126.92万元,比上年增加126.92万元,增幅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92万元,同比增加126.92万元,增幅100%;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增幅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队清河大队新成立单位。
  支出增减情况。2021年,清河区执法队清河大队部门预算总支出126.92万元,同比增加126.92万元,增幅100%,其中:基本支出增126.92万元,增幅100%;项目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幅0%。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执法队清河大队新成立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1年清河区执法队清河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6.31万元,其中各明细科目支出为:办公费0.71万元、水电费0.51万元、邮电费0.34万元、差旅费0.65万元、福利费0.16万元、工会经费0.04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维修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办公取暖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劳务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执法队清河大队新成立单位。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21年清河区执法队清河大队债务支出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月1日,清河区执法队清河大队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执法队清河大队部门(单位)预算支出126.92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填报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其中,项目预算绩效金额0万元,项目0个;并填报了《事前绩效评估(政策)绩效目标目标申报表》。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安排扶贫资金0万元。
  6、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科目根据单位情况填列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请点击下载查看: 执法队清河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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