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岭市清河区司法局《铁岭市清河区司法局公开选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程序,拟选任下列人员为铁岭市清河区人民调解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自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清河区司法局联系。
拟选任人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王 家 女 2112221989****5022
李婷婷 女 2112041981****0048
杨 利 男 2112221964****583X
袁 峰 女 2112821979****5643
监督电话: 72115140
铁岭市清河区司法局
铁岭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