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对象:(1)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就业困难人员等人社部门遴选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
2.申请条件:对上述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3.政策期限及政策标准:按照创业引导培训500元/人、创业指导培训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
4.办理要件:培训机构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补贴。培训学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培训学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创业培训经费补贴花名册、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审核表、培训主体须留存的培训视频资料等材料。
5.申领办法: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申请办理。
6.咨询电话:
铁岭县15141076563
开原市024-73668788
昌图县024-75806699
西丰县024-77814808
调兵山市024-76862306
银州区024-72888803
清河区024-72177054
经开区024-72697567
铁岭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024-74849807
铁岭市人力中心职业培训服务科
024-76215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