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深刻吸取近期广西、广东等地午托班、农贸市场火灾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发生“小火致大灾”“小火亡人”等事故,聂家乡安委办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整治“九小场所”,健全监管台账,坚决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彻底整治和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持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市场);
(二)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三)住宿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
(四)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
(五)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六)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七)教学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八)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
(九)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以上数值均不包含本数。
三、时间安排
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21日为隐患排查整改阶段
2022年10月22日至12月31日为重点隐患攻坚及巩固提升阶段
四、职责分工
(一)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各村、各部门
各村各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网格员对本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清理违规住宿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排查台账,指导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或对发现隐患拒不改正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聂家乡派出所
负责组织派出所民警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特别是对违规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气、违规留宿住人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涉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改正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聂家乡成立“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聂家乡党委书记、副书记、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辖区派出所所长担任副组长,负责落实本地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强力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开展。
(二)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1.开展拉网式排查。以村为基本单元,按照“分片划块”的原则逐片、逐块、逐家场所清查,派出所要对此次排查出的“九小场所”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聂家乡“九小场所”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2.开展全覆盖式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聂家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经营单位签订《“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九小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承诺书》,各辖区派出所对照《“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闭环管理。
3.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多种形式与“九小场所”经营业主讲清当前火灾形势和火灾危害性,以及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职责、管理要求、和发生火灾应承担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具体标准见附件1)。
1.明确主体责任。“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承租者、经营者应当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涉及租赁关系的,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职责。
2.清理留宿住人。对存在“多合一”现象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要搬出违规住宿人员,并将住宿的床铺、被褥、衣物等生活用品同步移出;对属于出租房屋的,通知房屋产权
人协助清理,告知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等法律责任。
3.设置防火分隔。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的防火分隔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应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和楼板,隔墙应砌筑至楼板底部;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为常闭式乙级防火门。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或者进***屋内部分隔。
4.用火用电安全。电气线路规格应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进行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营业结束时后应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电源。严禁电动自行车室内违规停放充电,严禁厨房违规使用液化气罐或其他燃料。电源、火源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
5.畅通疏散通道。禁止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开口尺寸应满足人员逃生需要。建筑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堆放货物和停放电动车。
6.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各场所要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场所内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
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
2.“九小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承诺书
3.“九小场所”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4.“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
5.“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
场所负责人或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场所的负责人或经营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确保各项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完备。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场所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三)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消防器材配置、设置符合标准。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维修、维护,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并建立消防器的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
(四)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落实隐患整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至少每两小时组织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检查、巡查人员应在检查、巡查记录上签名。
(五)对本场所内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要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标志,实行严格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六)结合单位实际,定期积极组织本场所从业人员参与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七)消防法律责任:
1、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2、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责令“三停”,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3、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为保持完好有效;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对火灾隐患经消防部门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4、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5、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过失引起火灾,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6、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7、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8、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
附件2
“九小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人相关职责,坚决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我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依法申办本场所相关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备案)及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2.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和必要的资金投入,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3.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控措施。定期组织检测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对本场所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4.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演练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场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全员演练和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要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
5.严格落实防火检查、巡查要求。定期组织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在检查、巡查记录上签名。
6.严格落实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措施。定期对本场所的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确保本场所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场所(单位)承诺:我场所(单位)将严格遵守告知内容,如有违反,或发生火灾事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举报电话:96119)。
监管机构(印章) : 场所安全责任人: (签名)
监管责任人(签名): 承诺时间:
附件3
聂家乡“九小场所”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乡(镇)街:
序号 |
九小 类别 |
名称 |
所在社区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员工人数 |
可容纳 人数 |
面积 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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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小类别按数字填报:1购物2餐饮3住宿4公共娱乐5休闲健身6医疗7教学8生产企业9易燃易爆场所
附件4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
场所情况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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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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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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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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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 |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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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是否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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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是否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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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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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用电 用气管理 |
有无违章动火,油烟机是否定期清理保持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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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乱拉接电气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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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安装燃气报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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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连接软管是否采用长寿命金属波纹软管,是否不超过2米、是否存在三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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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隔 |
与相邻场所的防火防烟分隔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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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住宿 |
是否有人员住宿(小旅馆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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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和器材 |
是否设置消防卷盘,是否设置简易消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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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是否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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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每30平方米 1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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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材料 |
是否采用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隔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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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 |
是否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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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安全 |
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场所室内(含夜间),是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疏散楼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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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是否“飞线”、入室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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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传培训 |
是否设置消防标示,是否开展消防培训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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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是否达到“一懂四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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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送达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张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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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其他消防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 |
备 注 |
针对上述检查情况,责令你场所(单位)于 ___年 ___ 月 ___日前整改完毕,并报______________备案,逾期不改将被依法查处。整改期间,你场所(单位)应做好相应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
排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场所(单位)负责人(签名):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档,一份交被检查场所(单位)
附件5
聂家乡“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宁方盈 乡党委书记
邵 琦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赵柏峰 乡派出所所长
左 强 乡政府副乡长
柴冬一 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曾凡华 乡应急办主任
罗焕印 罗堡村支部书记
王文正 腰堡村支部书记
马 纪 曾屯村支部书记
金志才 聂家沟村支部书记
程显春 喜鹊沟村支部书记
张立刚 红花甸村支部书记
谢忠波 金家沟村支部书记
霍仲福 广东山村支部书记
丁 君 东老谷峪村支部书记
张铁军 西老谷峪村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