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电投铁岭市百万千瓦级风光火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一期清开210MW风电项目》地块拟以协议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单位及地块基本情况
1、申请用地单位:辽宁清电昊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2、地块名称:《国家电投铁岭市百万千瓦级风光火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一期清开210MW风电项目》地块;
3、项目位置:地块位于清河区张相镇(南台村、十八道岗子村、前马家沟村、八棵树林场)及杨木林子镇(新兴村、郎家屯村、八社村、肖台子村、后杨木林子村、前杨木林子村、清河发电有限公司、清河区水利局)。
4、宗地总面积:30554平方米;
5、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6、出让年限:50年;
7、出让总价款:6097356.24元人民币。
二、公告期: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9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四、联系方式
地 址: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清河分局
联系电话:024-72181406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