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听证公告
铁清自然资听公字[2025]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5〕10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单位对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了重新测算,形成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报告》(征求意见稿)。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我局决定于2025年9月29日上午9:30在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清河分局一楼会议室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成果举行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清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情况。
二、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人员;
2、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需熟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情况,并了解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5年9月3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根据听证事项及申请情况,我局将指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四)被指定的听证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会,并准时到场,听证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中途退场,视为放弃听证。听证代表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听证代表需当场确认听证笔录无误并签字。
(五)听证代表应客观的发表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六)听证代表申请地点: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清河分局。
(七)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石伟利联系电话:13332356777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清河分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