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清河区住建局村镇建设室危房改造相关文件公开说明

来源: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10-21

  清河区住建局村镇建设室应政府办要求公开危房改造相关资料,现将以下十六项公开项目汇报如下:

  1、农村危房相关文件:

  农村危房相关文件为涉密文件,无法公开。

  2、上级政策解读:

  上级相关文件为涉密文件,无法公开。

  3、本级政策解读:

  本级相关文件为涉密文件,无法公开。

  4、农村危房补助名单:

  农村危房补助名单存在个人隐私,无法公开。

  5、组织开展农村危房工匠培训文件:

  工匠培训相关文件为涉密文件,无法公开。

  6、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由第三方鉴定机构《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统一标准。

  7、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

  8、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根据区财政状况确定,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补助资金户为2.5万元/户,C级危房补助资金为0.5万元/户。

  9、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由第三方鉴定机构《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统一标准。

  10、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级审批。

  11、认定结果:

       农村危房认定结果由第三方鉴定机构《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统一标准。

  12、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2022年清河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扎实做好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根据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服务脱贫攻坚大局,精准核实存量危房,完善评议公示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行危房加固改造,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六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

  (一)基本原则

  1.经济实用。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好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自愿自主。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

  3.公平公正。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规范操作程序,及时公开扶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 39户,其中杨木林子镇 17户、张相镇 4户、聂家满族乡15户、红旗街道1 户、向阳街道 2户。

  二、补助对象、认定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是已录入全国危房信息系统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边缘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特困农户。

  (二)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根据区财政状况确定,但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六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补助资金户为2.5万元/户,C级危房补助资金为0.5万元/户。

  (三)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发放制度,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者变相使用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由区财政拨付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账,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确定后一次性拨付乡(镇)街道账户,再通过银行一卡通拨付给危房改造户。

  三、房屋鉴定及改造方式标准

  (一)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实施修缮加固,可由乡镇或村统一规划,确定后上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室。

  (二)严格控制改造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帮扶对象必须同乡(镇)街政府签订危改协议,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未履行承诺的要追回补助资金。

  (三)强化风貌管理和技术服务。规范农村建房,加强新建农房风貌管理,使改造后的农房体现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并在一定范围内保持协调统一的建筑风格。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应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

  (四)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街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做到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及档案管理情况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2022年6月底前,各乡(镇)街要完善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相关内容。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及互联网上电子信息录入工作。

  四、有序实施危房改造

  (一)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各乡(镇)街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扎实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无房户的核定、统计工作,逐村鉴定危房,核查无房户,逐户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规范程序、确定对象。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公开栏公示。乡(镇)街要组织与已核定帮扶对象签订建房协议,明确具体建房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各乡(镇)街要在4月10日前完成疑似危房摸底上报工作;4月30日前完成疑似危房户的鉴定改造;5月3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6月30日前市、区住建部门开展检查,10月31日前全部竣工,竣工率达100%;11月30日前全部验收完毕。

  (四)监督检查、综合验收。各乡(镇)街要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月25日前将工程进度情况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室,11月20日前报年度危房改造总结材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全力协调积极推进。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把五个基本。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机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要严格执行住建部农村危房建设要求,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以强化责任心、提高落实能力、乡村振兴战略,及时宣传报道危改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再上新台阶。

  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8日

  关于对2022年农村CD级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的有关要求。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上级相关文件为涉密文件,无法公开),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现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和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

  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根据本地区财政状况确定,但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C级危房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0.5万元,D级危房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2.5万元。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省级分配补助资金对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要综合考虑,脱贫地区予以适当倾斜。今年清河区C级危房补助资金每户0.7万元、D级危房补助资金每户4万元。

  三、各乡(镇)街道要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实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建立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并充分依靠村“两委”,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等要求。并在发生洪涝灾害、强降雨(雪)等自然灾害后立即开展排查,做好巡查和排查记录。发现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符合条件的及时上报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补充通知请各乡(镇)街道获悉,其他农村危房改造要求继续按照铁清住建【2022】79号《2022年清河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0日

  13、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参照第12条《2022年清河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对2022年农村CD级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14、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清河区住建局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2022年清河区农村低保户等六类户危房改造工作已按时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危房改造为如期开工原因

  按以往时间节点CD级危房改造5月初开工。 4月28日已向乡(镇)街下发《2022年清河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铁清住建【2022】79号,后由于5月1日接到市局转为深刻吸取湖南长沙房屋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接通知后即刻安排各乡(镇)街按通知要求聚焦排查七类重点农房。再于5月23日又接市局发按照《铁岭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进行全域安全隐患危房大排查,住建局涉及部门和各乡(镇)街全员上阵、全域铺开。

  6月8日市局村镇建设科转省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我村镇建设室在隐患危房大排查行动过程中于6月20日向各乡(镇)街下发了《关于对2022年农村CD级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铁清住建【2022】142号,要求各乡(镇)街按照通知要求2022年陆续展开危房改造工作。今年符合身份的危房改造人员按方案要求信息公示,村民无异议的签订三方协议。后又遇6月底7月初雨水偏大,危改开工时间已于7月中旬。

  二、目前危房改造情况

  2022年,清河区共修缮翻建农村低保户危房共计42户(C级35户,D级7户)其中住建局计划内的39户、计划外的,8月份因雨季受灾乡村振兴局推送脱贫户修缮3户。以上改造任务目前已经全部开工,其中37户已经完工、5户处收尾施工中。10月底前全部竣工,11月中旬前聘请第三方验收完毕,12月中旬之前危房补助款发放到位。

  三、按文件要求今年危房补助标准

  2022年对C级危房改造户,按6月20日补充通知补助标准每户0.7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D级危房改造户,按每户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今年涉及危房改造脱贫户除享受中央补助资金外,乡村振兴局使用其他资金为C级每户再补助0.3万元、D级无补助)。

  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7日

  15、接受投诉电话通信地址等:

  电话:024-72174300    地址: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相关问题:

  无相关问题。

  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室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