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阶段性总结

来源: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2日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级、市级配套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底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安全保障,清河区有序开展工作,现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清河区共有冷库19个,2021年4月进口冷链已清零。对冷库一周一巡查,检查内容:台账、系统录入等,同时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

  二是全面推行食品经营业户风险分级分类管理,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双随机检查,不断加大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全面完善《清河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定点采购。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外托餐经营者监督检查工作。学校及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已达到100%。在抗击疫情期间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机制的要求,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将28名同志派驻到各个学校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做到每天每餐都有人监管,确保学生饮食安全。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校长陪餐制。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校园及其周边超市、食杂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校园周边联合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在农产品监督中,农业农村局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和目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落实中,张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1000余份,已有试行主体5家,共开具合格证10万余张,附带上市产品25吨;千人1.5批次监测工作中,按照省、市《关于做好2021年“1.5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的通知,2022年已完成检测400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巡查情况中,清河区目前种植业实际经营的合作社、家庭农厂有15家,已经全部建立了监管台账,目前没有发现种养殖企业有非法使用违禁药品的情况;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开展中,主要针对辖区内的13个重点品种监管台账的建立,年末完成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目前正在进行村级网格员建设中;日常监管及农资打假工作开展中;对全区18家农药经营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无证生产经营农药;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采购、生产、经营无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和农药行为;其他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药行为。

  五是开展“清无”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全面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同时为农民做好服务工作。

  六是全面推进网络食品安全治理。在文旅广局对网络做好监管的同时,坚持经常对“饿了么”和“美团”两个外卖平台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外卖平台监管档案,对平台的入网资质、授权书、合同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进行留存,对第三方平台的义务等进行书面告知,并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针对“饿了么”平台未在网络第三方平台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督促两家平台全面实行食安封签制度,严格对餐食配送环节进行管控,确保线上线下食品安全,净化网络餐饮服务环境。

  (二)推动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一是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制度。积极引导企业落实自查报告制和承诺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全区在产企业、餐饮重点单位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大型肉制品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100%。肉制品等重点生产企业、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公开承诺率均达到100%。

  二是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督促全区肉制品、白酒等生产企业和种养殖生产经营者实现食品全程可追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网格化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

  三是生态环境分局推进净土保卫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区4个部门、5个乡镇街组成巡河工作队,对水库饮用水落地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生态环境分局与市场局联合行动将餐饮单位劝搬至区内,目前水库周边无餐饮单位。

  (三)以食品安全宣传引导为载体,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

  将食品安全纳入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单位分工协作、联动配合的“大普法”格局已经形成。加强培训,积极推进协管员工作,全区已有41名派驻农村第一书记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或承担起相应职责。以“食品安全 人人有责”为主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通过悬挂张贴标语,发布公益广告,户外大型电子屏等播报宣传标语2000余次,并多次举办食品安全讲座和教育活动。

  (四)以“舌尖上的安全”、“攻坚行动”、“守查保”为抓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

  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全区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82.72吨,较上年减少0.86吨,全区种植业化肥施用量8900吨,较上年减少56吨。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中,共检查餐饮单位4000余家(次);为区“两会”、中高考、“啤酒节”"等重大活动提供食品安全保障。对48户药品经营单位进行特殊食品拉网检查13次,出动车辆144辆次,人员288人次。对全区17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开展“百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检查160家次,加大对食品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的监测。与文旅广局配合加大对旅游、宾馆食品的监管。开展“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行动,每年举办“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做公示板、宣传手册向广大居民及涉粮企业进行宣传及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辖区内7家粮食收购企业已全部完成备案;;委托铁岭市粮油检测站对辖区内收获期粮食开展了质量调查工作;开展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违法活动专项行动。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规范管理行动。为各有关经营单位制作“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能替代婴幼儿配方乳粉长期使用”的警示标语,并督促张贴在经营场所。对卫生条件较差的2家经营者责令限期整改。2019年来累计完成480批次食品抽检任务,合格率为97%,对5个批次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了立案查处。在“守查保”行动中,对农贸大厅部分摊床出售过期食品等行为立案查处,共16件,对凯硕果果有限公司标签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没入库5400元。认真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鱼获物专项行动,以农村集贸市场、肉菜商超为重点开展水产品专项市场排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要求、是否采购和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五)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面加强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完善领导体制,整合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区政府食品委员会为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委员会)。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重要政策措施和分工方案》《清河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区食安办印发了《清河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全区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多次召开会议,做出批示,提出要求,深入现场实际,督导检查,为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坚强的领导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先后写进了区委全会工作报告、区人大和区政府工作报告。与此同时,做好《清河区区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宣传贯彻工作,全面落实区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督促3个乡镇、两个街道全面制定本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自上而下,建立涵盖本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二、存在问题

  (一)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上还存在差距。“管行业,管食品安全;管业务,管食品安全”的要求,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一些行业部门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停留在口头上,个别部门上报工作总结等材料还不及时。

  (二)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共治格局还没有真正形成。各部门上下联动、横向协调、联合执法的综合治理格局,社会多元共治的局面尚未形成。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失信者联合惩戒成效不够显著。

  (三)监管力量和能力有待加强。面对繁重、艰巨的食品安全任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监管能力按照要求存在差距。对食品安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制假售假等食品安全问题打击力度仍需加强。

  (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仍有差距。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还存在较大差距,主体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

  三、下步工作安排

  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区相关制度措施,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入落实党政同责。实施好我区出台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重要政策措施和分工方案》和区、乡(镇)街道两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全面加强区、乡(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党政同责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做到源头严管、过程严控、问题严查、违法严惩。

  一是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把防止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持续抓好我区非首站定点冷库挂牌监管,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排查机制,实现贮存分销、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全封闭、可追溯的管控体系。建立健全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和冷链食品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冷藏冷冻食品安全。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推进耕地污染源头治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厉打击农产品生产、粮食收储运环节和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食品、农产品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推广使用食安信用监管系统,加强食品领域的联合惩戒。

  三是强化过程管控。深化示范店(街)等五大示范创建,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在食品生产经营者中持续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树立正面典型,引导其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要通过积极有效的宣讲教育引导,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主体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操作规范,增强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继续做好“大坑腌菜”整治工作,防止反弹,确保取得实效。

  四是严格抓好风险防控。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加强风险预警交流,强化数据共享,统筹实施食品、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和林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持续保持每千人4批次的目标,强化抽检结果分析使用。

  五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条例,对食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格做到依法依规处罚到人、从重处罚,积极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食药侦大队、辖区各派出所与局指挥中心建立了完善的工作体系,对于食品安全事件,从预警监测、到组织指挥、现场处警、应急保障、信息报告,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工作安排,截至目前,已妥善处理食品安全类警情20余起。深入落实“黑名单”制度,强化联合惩戒。持续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六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推动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执法程序标准化规范化。强化基层建设,积极构建食品安全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工作网络。

  七是强化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舆情管控,提高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科普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齐抓共管的共享共治格局。

  (三)继续以食品安全十大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为抓手,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继续采取措施,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一是继续开展风险监测和标准宣传贯彻专项行动。二是深化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专项行动。三是继续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四是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五是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六是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七是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八是深化“优质粮食工程”行动。九是深化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十是深化“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

  我们要始终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强化安全监管,推动多元共治,持续提升全区食品安全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