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

来源: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

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

  为切实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有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日,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

  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辖区内药品零售实际情况,制定执业药师专项检查计划。严查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行为,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采取自查、警示约谈、发布通知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执业药师不能尽职履责的,要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暂停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能够在岗履职的,不得降低配备使用要求。督促企业主动开展自查整改,对不能在职在岗的执业药师及时变更。

  

  检查过程中,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管理质量规范进行,不单只针对执业药师是否真实在岗履职和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同时针对是否存在有效执行进销存制度、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

  

  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把执业药师“挂证”的检查纳入药品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检查频次,强化复查,对复查仍未在岗的进行立案查处,与此同时,我局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报刊、电台、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宣传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的重要性,鼓励市民对执业药师“挂证”现象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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