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来源: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2-06-13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铁市环罚字〔2022〕
02-02号
铁岭市清河区金太阳建筑材料厂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铁岭市清河区金太阳建筑材料厂
92211204MA110WC629
鲁凤祥
你公司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区分局
202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