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铁岭市新晟通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扩建废铅蓄电池贮存区项目》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局分局 时间:2023-08-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8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72177047

  通讯地址:清河区清河路55号

  邮编:112003

  附件:批复.doc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区分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