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铁岭市清河区欣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局分局 时间:2024-04-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428日至5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2177047

  通讯地址:铁岭市清河区清河路55号

  邮编:112003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

情况

1

铁岭市清河区欣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铁岭市清河区工二街71号

铁岭市清河区欣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宁加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铁岭市清河区工二街71号、铁岭市清河区工业园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从事PVC扣板、墙板及竹木纤维板制造,属于塑料板、管、型材制造行业,生产规模为年产PVC扣板80000平方米、PVC墙板1890000平方米、竹木纤维板30000平方米。

1.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挤出成型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要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筒排放;油墨调配工序、印花工序等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经低氮燃烧器+旋风+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由净化器处理后经油烟管道排放。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用水为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排污水一同进入园区管网,排至清河区污水处理厂。

3.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包括产噪设备)要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通过室内安装、隔声门窗、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及次品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废料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生物质灰渣、布袋除尘灰收集后按一般固废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带走,不在厂区存储。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及废光油桶、沾有油墨和溶剂的抹布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要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防渗地面、围堰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