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木林子镇2022年帮扶项目实施前情况
通过各村项目库申报、立项申报,镇级审核及区级批复,2022年杨木林子镇帮扶项目实施前情况公示如下:
1、张相镇高标准温室大樱桃采摘大棚项目
建设任务:建设高标准大棚8座及附属配套设施。
实施地点:张相镇。
资金使用单位:张相镇人民政府。
补助标准(或预计人均憎收):291元/人
补助方式:建档立卡户采取资产收益帮扶方式,加入到帮扶产业项目中去,促进建档立卡户增收,巩固脱贫效果;
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资金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共计3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29.96万元、市财政资金10万元,区财政资金240.04万元。涉及杨木林子镇投入的资金75.29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195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7.5194万元、市财政资金2.5099万元,区财政资金60.2456万元。
实施期限:2022年5月—2022年12月。
实施单位及负责人: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李枫,职务:镇长。
受益脱贫人口:全区530户1062人,涉及到杨木林子镇132户,258人。
2、清河区杨木林子镇公益岗项目
建设任务:为全镇有劳动能力、有参与劳动意愿的脱贫人口提供公益岗位,作为村中保洁员,参与到村中环保工作当中,促进各村乡村振兴工作的发展;
补助标准:100元/月/人。
资金来源及规模:杨木林子镇共计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4.92万元;
实施期限:2022年4月—2022年12月。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铁岭市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张琦岩,职务:镇长。
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群众监督机制;带动脱贫人口就业。
受益脱贫人口:全镇各村经过民主评议及个人意愿申报的41名建档立卡户。
3、清河区杨木林子镇雨露计划项目
建设任务:补助建档立卡户中的中、高职职业教育学生;
补助标准:3000元/人;
资金来源及规模:资金来源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0.6万元;
实施期限:2021年4月—2022年12月;
实施单位及负责人:铁岭市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张琦岩,职务:镇长。
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群众监督机制;带动脱贫学生享受中高职教育。
受益脱贫人口:巩固脱贫成果,实现2人继续接受中高职教育,群众满意度超过90%。
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