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河区永旺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收益分配方案
2020年区投入资金25.387万元入股到清河区永旺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脱困人口增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实事求是的原则,将入股资金产生的利润分配给建档立卡脱贫户。依据《入股清河区永旺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及签订的合同,2024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收益来源
2020年资金入股铁岭市清河区永旺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产生分红收益。累计投入资金25.387万元,按照投入资金6%产生收益1.52322万元。
二、收益分配方案
1、张相镇:2020年投入资金 12.0668万元,产生收益0.724008万元。
2、聂家满族乡:2020年投入资金2.9856万元,收益0.179136万元。
3、向阳街:2020年投入资金0.6314万元,收益0.037884万元。
4、杨木林子镇:2020年投入资金9.7032万元收益0.582192万元。
三、发放时间
2024年12月发放分红收益。
四、发放方式
本项收益将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发放到户,请结合本乡(镇)街项目带动人口进行差异化分配,并将分配明细上传财政“一卡通”支付系统。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张相镇人民政府、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向阳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人。
附件:清河区2024年永旺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收益分配表
铁岭市清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清河区2024年永旺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项目资金收益分配表
乡(镇)街 |
投入资金(万元) |
按投入资金6%收益(万元) |
|
|
张相镇 |
12.0668 |
0.724008 |
|
杨木林子镇 |
9.7032 |
0.582192 |
|
聂家满族乡 |
2.9856 |
0.179136 |
|
向阳街 |
0.6314 |
0.037884 |
|
合计 |
25.387 |
1.523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