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河区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项目收益分配方案
2023年区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到辽宁马 丫食品有限公司项目,本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实事求是 的原则,将投入衔接资金产生的利润分配给各乡(镇)街。依据 《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项目协议》及签订的合同,2024年结合 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收益来源
2023年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项目产生分红收益。清河区投 入资金4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万元、省级资金41.5607万 元、区本级资金338.4393万元),按照投入资金6%产生收益24 万元。
二、收益分配方案
1、张相镇:2023年投入资金89.6064万元,产生收益5.376384 万元。
2、聂家满族乡:2023年投入资金170.333万元,产生收益10.21998 万元。
3、红旗街:2023年投入资金9.2836万元,产生收益0.557016 万元。
4、向阳街:2023年投入资金30.2725万元,产生收益1.81635 万元。
5、杨木林子镇:2023年投入资金100.5045万元,产生收益 6.03027万元。
三、发放时间
2024年12月发放分红收益。
四、发放方式
本项收益将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发放到户,请结合本乡(镇) 街项目带动人口进行差异化分配,并将分配明细上传财政“一卡 通”支付系统。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张相镇人民政府、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向阳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人。
附件:2024年清河区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项目收益分配表
铁岭市清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2024年清河区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项目收益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 ( 镇 ) 街 |
投入衔接资金 |
按投入资金6%收益 |
张相镇 |
89.6064 |
5.376384 |
杨木林子镇 |
100.5045 |
6.03027 |
聂家满族乡 |
170.333 |
10.21998 |
红旗街 |
9.2836 |
0.557016 |
向阳街 |
30.2725 |
1.81635 |
合计 |
400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