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清河区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项目收益分配方案

来源:清河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5-26

  2024年清河区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项目收益分配方案

  2023年区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到辽宁马 丫食品有限公司项目,本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实事求是  的原则,将投入衔接资金产生的利润分配给各乡(镇)街。依据 《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项目协议》及签订的合同,2024年结合 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收益来源

  2023年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项目产生分红收益。清河区投 入资金4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万元、省级资金41.5607万 元、区本级资金338.4393万元),按照投入资金6%产生收益24 万元。

  二、收益分配方案

  1、张相镇:2023年投入资金89.6064万元,产生收益5.376384 万元。

  2、聂家满族乡:2023年投入资金170.333万元,产生收益10.21998 万元。

  3、红旗街:2023年投入资金9.2836万元,产生收益0.557016 万元。

  4向阳街:2023年投入资金30.2725万元,产生收益1.81635 万元。

  5杨木林子镇:2023年投入资金100.5045万元,产生收益 6.03027万元。

  三、发放时间

  2024年12月发放分红收益。

  四、发放方式

  本项收益将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发放到户,请结合本乡(镇) 街项目带动人口进行差异化分配,并将分配明细上传财政“一卡 通”支付系统。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张相镇人民政府、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向阳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人。

  附件:2024年清河区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项目收益分配表

  铁岭市清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2024年清河区辽宁马丫食品有限公司项目收益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 ( )

投入衔接资金

按投入资金6%收益

张相镇

89.6064

5.376384

杨木林子镇

100.5045

6.03027

聂家满族乡

170.333

10.21998

红旗街

9.2836

0.557016

向阳街

30.2725

1.81635

合计

400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