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河区高标准设施温室项目收益分配方案
2020年区投入帮扶发展专项资金610万元到清河区高标准设施温室项目,本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投入帮扶发展资金产生的利润分配给建档立卡脱贫户。依据《清河区高标准设施温室产业帮扶项目实施及收益分配协议》及签订的合同,2024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收益来源
2020年帮扶发展资金投入清河区高标准设施温室项目产生分红收益。清河区投入帮扶发展资金61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4.125万元、省级资金100.4682万元、市级资金200万元、区本级资金255.4068万元),按照投入资金6%产生收益36.6万元。
二、收益分配方案
1、张相镇:2020年投入帮扶发展资金114.94万元,产生收益6.8964万元。
2、聂家满族乡:2020年投入帮扶发展资金293.28万元,产生收益17.5968万元。
3、红旗街:2020年投入帮扶发展资金12.5万元,产生收益0.75万元。
4、向阳街:2020年投入帮扶发展资金48.78万元,产生收益2.9268万元。
5、杨木林子镇:2020年投入帮扶发展资金140.5万元,产生收益8.43万元。
三、发放时间
2024年12月发放分红收益。
四、发放方式
本项收益将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发放到户。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张相镇人民政府、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向阳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人。
附件:清河区2024年清河区高标准设施温室项目资金收益分配表
铁岭市清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清河区2024年清河区高标准设施温室项目资金收益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镇)街 |
投入资金(万元) |
按投入资金6%收益(万元) |
张相镇 |
114.94 |
6.8964 |
杨木林子镇 |
140.5 |
8.43 |
聂家满族乡 |
293.28 |
17.5968 |
红旗街 |
12.5 |
0.75 |
向阳街 |
48.78 |
2.9268 |
合计 |
610 |
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