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清河区养老机构备案流程

来源:清河区民政局 时间:2024-02-08

  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备案承诺书

  3、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4、(1)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3)公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

  5、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其中,租赁房屋改建养老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房产所有者的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必备附件。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7. 5000平以上,提供环评报告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8. 开设食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国(境)外组织和个人申请独资、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的,应提交对外经济贸易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

  办理部门:民政局养老服务部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7:00、民政局

  咨询电话:024-72181251

  备案流程:详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铁市民发〔2020〕20号)

  备案申请材料样式:详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铁市民发〔202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