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清河区教育局关于乡镇学校教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

来源:清河区教育局 时间:2023-12-19

  按照《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给予我区三个乡镇学校工作的教师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按市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为月人均200元,从2019年12月起执行,以后根据财力情况再行调整。

  我区乡镇工作补贴同样采取在岗享有、离岗取消、实名发放、动态管理的办法,所以要求三个乡镇学校成立乡镇学校工作补贴工作小组,加强教师日常管理。学校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发放人员、发放情况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如因隐瞒或偏袒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一把手负全责。

  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进卡,调离乡镇学校或退休教师从调离或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乡镇教师长期(六个月以上)不在岗,不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交流支教到乡镇学校的教师发放期限是每年九月至下个年度的八月。

  三个乡镇学校和涉及到的城区学校12月17日-20日带《清河区事业单位乡镇工作工资变动审批单》(一式四份)到教育局、人社局审批,人员有增减变化的月初重新审批。三个乡镇学校负责填报《清河区乡镇学校教师工作补贴名单》,以备核对人员。